借牌投標簽「合作備忘錄」就合法?最高法院:仍可能違反政府採購法-陳啟洲律師
在政府工程實務中,有些人本身沒有投標資格,卻仍想參與政府標案。於是便找上具有投標資格的公司,借用公司名義與專業證照參與投標,再依標案金額分帳。這種做法在業界常被稱為「借牌投標」。但如果雙方簽一份「合作備忘錄」,把關係包裝成合作經營,是否就能避開法律責任?最高法院在一件判決中這麼說。 【案件經過】 本案中,一名男子因自身並不具備承接政府工程設計與監造服務標案的投標資格,於是與一家具有投標資格的公司負責人私下協議,由該公司提供公司名義與土木技師執業證照,讓男子可以用該公司的名義參與政府工程標案投標。...
【兩願離婚,比你想的更嚴格!】-陳啟洲律師
兩願離婚,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一定要符合三個要件: 第一,要有書面離婚協議; 第二,該書面必須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 第三,還要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關於第二個要件,不少民眾以為照法條字面上的意思,有兩位證人在書面離婚協議簽名就可以了。 不過,法院實務向來認為,離婚證人不只是在書面離婚協議簽名而已,法律要求要有證人簽名,是為了確保雙方確實是出於自由意思離婚,而不是被逼、被騙。離婚證人不一定要在簽署當天或協議當場在場,但至少必須是親自確認、親眼或親耳知道夫妻雙方確實都有離婚真意的人。...
【沒上床也要賠?大量曖昧 LINE 對話,法院判侵害配偶權成立】-陳啟洲律師
「沒有發生性行為,只是聊天嘴砲,侵害配偶權會成立嗎?」 最近有個判決見解可以作為參考。 這個案件裡,一方在婚姻存續中,與同事之間長期互傳大量曖昧、示愛、帶有性暗示與親密期待的 LINE 對話。 同事辯稱:「只是聊天」、「沒有肢體接觸」、「沒有實際交往」。 但法院認為: 當對話內容已經充滿排他性承諾、情感依附與明確性暗示時, 那就不是普通朋友的互動。 👉律師觀點: 這類案件的二個重點 一、侵害配偶權,不是生理問題,是界線問題。 法院看的是: 你們的互動,是否已經破壞婚姻應有的信賴與忠誠基礎。 當情感與親密期待已經轉移到婚姻外的對象,...
【國立科大教授辦理採購案時洩露標案內容,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嗎?】-陳啟洲律師
一名國立科大教授負責辦理設備招標案,在公開招標前,就私下向特定廠商透露預算金額、規格內容及開標相關資訊,並在標案規格上配合調整,使其更符合該廠商產品條件,雖然因其他廠商提出質疑,程序後續有所修正,最後並未發生不正確的開標結果。 調查局調查階段:...
【借款交付後立即收取利息,是否構成預扣利息?有法院這麼說】-陳啟洲律師
過去民間借貸實務,常見金主或民間業者在交付借款時,先預扣數個月利息,因此借款人實際拿到的金額,往往低於借款契約上所載的本金。 例如,契約寫借款 500 萬元,但實際只拿到 450萬元。 ◼️最高法院立場: 最高法院明確表示,金錢消費借貸契約屬於「要物契約」,必須實際交付金錢,契約才算成立。如果貸與人自借款金額中預扣利息,該預扣部分既未實際交付借用人,就不能算入消費借貸的本金。 因此,消費借貸的本金,應以利息預扣後實際交付借款人的金額為準。 ◼️借貸實務上的「變形操作」:...
【講座-汽車買賣產業消保爭議實務討論暨交流會-台南場】- 尚佩瑩律師
本所尚佩瑩律師很榮幸擔任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主辦、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執行台南場「汽車買賣產業消保爭議實務討論暨交流會」講師 汽車買賣消費者保護 尚律師在本次介紹汽車買賣常見消費爭議類型及實務案例,並與消保官與汽車業者進行QA交流。 本次課程涵蓋以下議題: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注意事項 🔹瑕疵與保固爭議案例(新車有瑕疵、中古車里程數等案例) 🔹汽車消費糾紛建議解決方案 🔹消費者解約(價格波動、舊車換購新車等案例) 🔹消費者主張廣告不實 🔹契約審閱期爭議 也感謝各大汽車業者,以及台南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與會交流。 #尚佩瑩律師#消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