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新法上路|雇主應了解的防治義務】-尚佩瑩律師
職場霸凌,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已於2026年7月1日施行,企業若未依據規定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機制,並落實相關措施,除可能造成員工身心侵害,亦可能衍生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裁罰風險,且對於企業ESG相關揭露及評鑑亦可能造成顯著負面影響,進而造成公司治理、勞工權益維護等風險。
【居家裝修金額小,就不用做承攬職安管理嗎?】-陳塘偉律師
室內裝修承攬職安管理,居家室內裝修即使工程金額不高,設計或裝修公司將水電、木作、油漆發包時,仍應依職安法第26條進行風險評估與危害告知;如有共同作業,並應依第27條協調、巡視及管制。
【閉鎖性公司加上家族信託,能不能守住家族企業控制權?雙重防線的法律設計提醒】-陳塘偉律師
閉鎖性公司 家族信託,家族企業傳承不只是節稅與財產分配,更關鍵的是股權控制與治理安排。本文解析閉鎖性公司與家族信託如何形成雙重防線,並提醒企業主檢查章程、股東協議、家族憲章、信託契約與遺囑是否銜接,避免股權外流、表決權失控與家族爭議。
【簡單未來股權協議(SAFE):從來不只是「先不談估值」】-陳塘偉律師
SAFE 協議,本文說明簡單未來股權協議(SAFE)的法律本質與實務運作,指出其雖可延後估值談判、降低早期募資成本,但同時也延後了股權與控制權的核心問題。透過分析轉換條件、股權計算與資訊揭露三大關鍵設計,強調 SAFE 的風險不在條款本身,而在於雙方認知未被對齊。企業在使用 SAFE 時,應透過事前制度設計,確保未來股權關係的可預期性與穩定性。
為什麼經過公證的遺囑還會被法院認定無效?原來是因為這件事-陳啟洲律師
曾有民眾在生前曾由子女其中一人帶往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遺囑,民眾往生後,他的其他子女告上法院主張遺囑無效。 法院審理發現,其中一位見證人在遺囑製作過程中,人雖然在,但心不在,這名見證人不僅沒有仔細聆聽被繼承人口述,也沒有參與確認、保證公證人當時是否有完全按照被繼承人的口述意旨為筆記,及見證公證人所宣讀筆記文字及講解文字內容是合乎被繼承人本意陳述之過程,遺囑成立要件顯有欠缺,因而認定遺囑無效。 相關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024號民事判決要旨:...
借牌投標簽「合作備忘錄」就合法?最高法院:仍可能違反政府採購法-陳啟洲律師
在政府工程實務中,有些人本身沒有投標資格,卻仍想參與政府標案。於是便找上具有投標資格的公司,借用公司名義與專業證照參與投標,再依標案金額分帳。這種做法在業界常被稱為「借牌投標」。但如果雙方簽一份「合作備忘錄」,把關係包裝成合作經營,是否就能避開法律責任?最高法院在一件判決中這麼說。 【案件經過】 本案中,一名男子因自身並不具備承接政府工程設計與監造服務標案的投標資格,於是與一家具有投標資格的公司負責人私下協議,由該公司提供公司名義與土木技師執業證照,讓男子可以用該公司的名義參與政府工程標案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