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尚佩瑩律師受聘擔任國立臺灣大學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協助公部門建立完善的職場霸凌預防與申訴處理機制。
職場霸凌(Workplace Bullying)是近年公私部門共同面臨的重要勞動議題,涵蓋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業務上必要合理範圍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之言詞或行為,致員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公部門安全衛生防護委員的重要職責包括:
🔹監督各項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健康管理之宣導及實施
🔹職場霸凌申訴之處理
🔹機關人員遭受騷擾、恐嚇及威脅等情事之處理
🔹不法侵害事故發生原因之調查及檢討改進
職場霸凌事件若未能及時處理,不僅損害員工身心健康,更可能使機關面臨法律及聲譽上風險。雇主與主管機關對職場霸凌負有預防、調查與處置的法定義務,建議雇主/機關可主動檢視內部機制是否完備:
🔹 是否建立明確的職場霸凌申訴與調查流程
🔹 是否落實通報與監督制度
🔹 申訴案件的處理程序是否符合法令要求
🔹 是否定期提供人員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
完善的預防機制,是降低雇主/機關法律風險、維護人員身心健康的基石。本所很榮幸能為公務員職場安全衛生盡一份心力,協助打造安全、健康、友善的工作環境。
📌 尚佩瑩律師簡介:https://www.clc-law.com.tw/pe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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