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

無薪假,疫情期間企業如何與員工協議縮減工時或工資,以度過本次疫情?提醒企業主應與勞工就縮減工時或工資達成合意,並保留書面證據,且內容上不能真正無薪,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有疑問應於實施縮減工時前與律師商洽,避免後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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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 縮減工時 注意事項】

陳塘偉律師

問題:

疫情期間企業如何與員工協議縮減工時或工資,以度過本次疫情?

說明:

參考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本所整理下列要點供參:

一、雙方合意:

事業單位實施縮減工時(無薪休假),應由勞資雙方達成合意,不能由資方片面決定。

二、建議書面合意:

合意建議有書面。將來如有爭議,事業單位應負舉證責任。

三、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四、其他事項:

•實施縮減工時應依法通報主管機關。
•雇主仍應幫勞工加保勞、健保。並應以勞工原領薪資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
•無薪假期間,雇主如有使勞工於已排定免出勤之日出勤,仍應徵得勞工同意,並應依法給付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工資。
•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如有延長期間之必要,應重行徵得勞工同意。
無薪假,【防疫期間縮減工時注意事項】-陳塘偉律師

無薪假,【防疫期間 縮減工時 注意事項】-陳塘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