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

長榮罷工,合法的罷工只是勞方爭取勞動權益的開端,減少影響其他各方之權益,獲得各界的支持,順利爭取到合理的勞動條件,才是成功的罷工,此次發動長榮於暑假來臨之際,採取無預警罷工之方式,在嚴重衝擊影響大量第三方利益的情況下,是否還能獲得廣泛的支持,爭取到所希望之權益,成為成功的罷工事例,恐怕還值得觀察。

 

【長榮無預警罷工合法性與罷工預告期制度引進探討】

朱俊銘律師

#品和法律事務所

朱俊銘律師學經歷及專長案件介紹:https://www.clc-law.com.tw/anderschu/

 

一、無預警罷工之合法性

依據目前台灣相關的勞動法令,罷工只要符合勞資爭議處理法的相關規定,包括非禁止罷工之行業、完成調解程序、直接及無記名投票過半數同意等等程序,就可以罷工,即使採用無預告期之無預警、突襲式之方式罷工,影響深遠,仍是屬於合法之罷工。

 

二、罷工預告期制度

民用航空運輸業罷工影響的層面廣泛,英、法、加拿大、日本、南非等國均有罷工預告期的制度,美國也有罷工前冷靜期的制度,都是考量到民用航空運輸業消一旦罷工所造成的影響巨大,應該給予民眾及交通主管機關等可能受影響之各方一定因應的時間,以平衡勞方罷工之權益與公眾之利益,在屬於海島型國家的台灣,由於離開台灣本島外之交通方式,除了較近的國家或離島或有可能以海運替代外,考量到時間與便利性,前往其他國家幾乎無替代運輸選擇之可能,也因此近年來多有倡議修法對於民用航空運輸業採取罷工預告期的類似制度。

 

反對意見認為現行罷工程序需先經過調解、投票同意程序,已足以達到預告之效果,且若採取罷工預告期制度,將削弱勞方罷工力道,影響勞方爭取權益。

 

不過,縱然有調解、投票同意程序,調解是否成立、投票是否通過都處於不確定之狀態,且時間可能長達數月,再加上縱然通過最後一道門檻取得罷工之同意,實際發動罷工之日期也並非確定,民眾或交通主管機關實在很難採取因應措施,

不若罷工預告期之類似制度,要求發動罷工前一定之期間必須先行預告,民眾或交通主管機關已知道明確之罷工日期,較容易採取相關應變計劃,顯然不同。

 

再罷工預告期制度,確有削弱罷工力道之影響,但制度之設計向來並非絕對,必須兼衡各種利益,以此次長榮罷工事件選擇無預警於暑假來臨之際發動罷工之例來看,由於暑假期間係國人出國旅遊旺季,飛機票價高昂且一位難求,假期、行程、住宿、交通等常早在數月甚至半年前即已規劃完成,而且離開台灣本島之交通除少數較近之國家或離島外,幾無替代航空運輸之選項,交通主管機關也難以及時協調因應,減少航班取消之影響,再加上不可計數之各種商務往來可能之經濟上損失,此次在暑假來臨之際發動之無預警罷工,對於一般旅客及商務旅客所造成之影響與損害明顯可期,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應該加速檢討引進罷工預告期之類似制度以兼衡各方利益,實值深思。

 

三、經濟分析之討論

事實上,早有專家從經濟分析的角度重新省思罷工制度之倡議,本來勞資條件只要滿足勞基法相關法令要求即可,資方為了爭取更優秀的員工,自然會努力提升勞工待遇,甚至超出勞基法之基本規定,理論上不同的資方因為自身的競爭條件各自不同,所提供的勞動條件也會不同,勞方如果想要更好的條件,應該透過市場競爭,展現自身的價值來爭取或是跳槽流動到其他提供更優渥條件的航空公司,對於滿足勞基法等相關法令要求的公司,勞工透過罷工程序來爭取更佳的待遇,實際上是透過人為規定提供之罷工制度將各種外部成本,包括民眾之不便、消費者對公司之信賴、資方之競爭力與營業利益、政府調配交通運輸之成本等等,做為勞方爭取高於勞基法法定勞動權益之籌碼,此種犧牲勞方以外其他各方巨大利益做為勞方爭取權益代價之情形,是否合理值得重新探究。因此,從此面向出發,在現今制度仍肯定罷工功能之情形下,似應加速研擬採用罷工預告期之類似制度,以平衡兼顧各方之利益。

 

四、合法的罷工與成功的罷工

合法的罷工只是勞方爭取勞動權益的開端,減少影響其他各方之權益,獲得各界的支持,順利爭取到合理的勞動條件,才是成功的罷工,此次發動長榮於暑假來臨之際,採取無預警罷工之方式,對於一般旅客或商務旅客,乃至旅行業者所造成的影響、衝擊相較在其他時間所發動之罷工,顯然更大,姑且不論勞方所要追求之權益是否合理,在嚴重衝擊影響大量第三方利益的情況下,是否還能獲得廣泛的支持,爭取到所希望之權益,成為成功的罷工事例,恐怕還值得觀察。

 

勞資雙方並非完全對立,資方的競爭力與發展生存也攸關勞方職務的永續與未來的福利,雙方如何避免勞資爭議持續擴大,儘速達成共識,讓此次罷工事件及早完美落幕,實有賴雙方的智慧。

 

同步刊載於優傳媒:http://www.umedia.world/news_details.php?n=201906211748507740#20190621174850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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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罷工

長榮無預警罷工之合法性與罷工預告期制度引進之探討-朱俊銘律師

 

長榮罷工

長榮罷工,合法的罷工只是勞方爭取勞動權益的開端,減少影響其他各方之權益,獲得各界的支持,順利爭取到合理的勞動條件,才是成功的罷工,此次發動長榮於暑假來臨之際,採取無預警罷工之方式,在嚴重衝擊影響大量第三方利益的情況下,是否還能獲得廣泛的支持,爭取到所希望之權益,成為成功的罷工事例,恐怕還值得觀察。

【長榮無預警罷工合法性與罷工預告期制度引進探討】

朱俊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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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銘律師學經歷及專長案件介紹:https://www.clc-law.com.tw/anderschu/

一、無預警罷工之合法性

依據目前台灣相關的勞動法令,罷工只要符合勞資爭議處理法的相關規定,包括非禁止罷工之行業、完成調解程序、直接及無記名投票過半數同意等等程序,就可以罷工,即使採用無預告期之無預警、突襲式之方式罷工,影響深遠,仍是屬於合法之罷工。

二、罷工預告期制度

民用航空運輸業罷工影響的層面廣泛,英、法、加拿大、日本、南非等國均有罷工預告期的制度,美國也有罷工前冷靜期的制度,都是考量到民用航空運輸業消一旦罷工所造成的影響巨大,應該給予民眾及交通主管機關等可能受影響之各方一定因應的時間,以平衡勞方罷工之權益與公眾之利益,在屬於海島型國家的台灣,由於離開台灣本島外之交通方式,除了較近的國家或離島或有可能以海運替代外,考量到時間與便利性,前往其他國家幾乎無替代運輸選擇之可能,也因此近年來多有倡議修法對於民用航空運輸業採取罷工預告期的類似制度。

反對意見認為現行罷工程序需先經過調解、投票同意程序,已足以達到預告之效果,且若採取罷工預告期制度,將削弱勞方罷工力道,影響勞方爭取權益。

不過,縱然有調解、投票同意程序,調解是否成立、投票是否通過都處於不確定之狀態,且時間可能長達數月,再加上縱然通過最後一道門檻取得罷工之同意,實際發動罷工之日期也並非確定,民眾或交通主管機關實在很難採取因應措施,

不若罷工預告期之類似制度,要求發動罷工前一定之期間必須先行預告,民眾或交通主管機關已知道明確之罷工日期,較容易採取相關應變計劃,顯然不同。

再罷工預告期制度,確有削弱罷工力道之影響,但制度之設計向來並非絕對,必須兼衡各種利益,以此次長榮罷工事件選擇無預警於暑假來臨之際發動罷工之例來看,由於暑假期間係國人出國旅遊旺季,飛機票價高昂且一位難求,假期、行程、住宿、交通等常早在數月甚至半年前即已規劃完成,而且離開台灣本島之交通除少數較近之國家或離島外,幾無替代航空運輸之選項,交通主管機關也難以及時協調因應,減少航班取消之影響,再加上不可計數之各種商務往來可能之經濟上損失,此次在暑假來臨之際發動之無預警罷工,對於一般旅客及商務旅客所造成之影響與損害明顯可期,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應該加速檢討引進罷工預告期之類似制度以兼衡各方利益,實值深思。

三、經濟分析之討論

事實上,早有專家從經濟分析的角度重新省思罷工制度之倡議,本來勞資條件只要滿足勞基法相關法令要求即可,資方為了爭取更優秀的員工,自然會努力提升勞工待遇,甚至超出勞基法之基本規定,理論上不同的資方因為自身的競爭條件各自不同,所提供的勞動條件也會不同,勞方如果想要更好的條件,應該透過市場競爭,展現自身的價值來爭取或是跳槽流動到其他提供更優渥條件的航空公司,對於滿足勞基法等相關法令要求的公司,勞工透過罷工程序來爭取更佳的待遇,實際上是透過人為規定提供之罷工制度將各種外部成本,包括民眾之不便、消費者對公司之信賴、資方之競爭力與營業利益、政府調配交通運輸之成本等等,做為勞方爭取高於勞基法法定勞動權益之籌碼,此種犧牲勞方以外其他各方巨大利益做為勞方爭取權益代價之情形,是否合理值得重新探究。因此,從此面向出發,在現今制度仍肯定罷工功能之情形下,似應加速研擬採用罷工預告期之類似制度,以平衡兼顧各方之利益。

四、合法的罷工與成功的罷工

合法的罷工只是勞方爭取勞動權益的開端,減少影響其他各方之權益,獲得各界的支持,順利爭取到合理的勞動條件,才是成功的罷工,此次發動長榮於暑假來臨之際,採取無預警罷工之方式,對於一般旅客或商務旅客,乃至旅行業者所造成的影響、衝擊相較在其他時間所發動之罷工,顯然更大,姑且不論勞方所要追求之權益是否合理,在嚴重衝擊影響大量第三方利益的情況下,是否還能獲得廣泛的支持,爭取到所希望之權益,成為成功的罷工事例,恐怕還值得觀察。

勞資雙方並非完全對立,資方的競爭力與發展生存也攸關勞方職務的永續與未來的福利,雙方如何避免勞資爭議持續擴大,儘速達成共識,讓此次罷工事件及早完美落幕,實有賴雙方的智慧。

同步刊載於優傳媒:http://www.umedia.world/news_details.php?n=201906211748507740#201906211748507740

#品和法律事務所

朱俊銘律師學經歷及專長案件介紹:https://www.clc-law.com.tw/anderschu/

長榮罷工

長榮無預警罷工之合法性與罷工預告期制度引進之探討-朱俊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