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責任
車禍法律責任,台灣地狹人稠,汽、機車、自行車、行人數量眾多交會,稍不留意,就會發生車禍,尤其在都會區尖峰上、下班時間,萬車鑽動,更是如此,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之統計,近幾年每年都將近有30萬件,肇事率則將近每萬輛140件,如果加上未通報警方處理的案件,車禍數與肇事率更遠高於此,因此特別和大家分享車禍可能的法律責任與處理注意事項。
生活法律~~車禍的法律責任與處理原則簡要介紹
朱俊銘律師
車禍法律責任,台灣地狹人稠,汽、機車、自行車、行人數量眾多交會,稍不留意,就會發生車禍,尤其在都會區尖峰上、下班時間,萬車鑽動,更是如此,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之統計,近幾年每年都將近有30萬件,肇事率則將近每萬輛140件,如果加上未通報警方處理的案件,車禍數與肇事率更遠高於此,因此特別和大家分享車禍可能的法律責任與處理注意事項。
一、法律責任概說
車禍之法律責任大概可分為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三大類。
民事責任:包括車輛損壞之修理賠償費用、人員傷亡之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工作損失補償等。
刑事責任:主要常見的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傷害致死、肇事逃逸等,當然,最近探討很熱門的酒駕是否要以殺人罪刑責來論處,也是屬於刑事責任的討論。
行政罰責任:簡單來說,就是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交通安全規定時,依各該規定之處罰,通常警察會開單告發(俗稱紅單)。
近日為遏止酒駕,108年3 月26日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之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初犯除罰鍰外,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
照不得再考領;
(二)累犯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如致人重傷或死亡,沒收車輛並吊銷駕駛
執照不得再考領;
(三)拒絕酒測加重罰鍰,並累計重罰,初犯即可處罰鍰18萬元,5年內再犯
則處36萬;
(四)同車乘客連坐處罰;
(五)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等慢車酒駕也處罰。
無論如何,酒駕的危險性很高,責任也很重,呼籲大家千萬不要酒駕,以免害人害己!
二、車禍發生時的簡要處理原則
一般人不一定會有車禍的處理經驗,一旦遇上車禍,常會慌張不知如何處理,提供一些簡要的處理原則,以供參考:
(一)平時在車上就備妥相關工具,如記號筆、相機等以供蒐證記錄。
(二)車禍發生後,注意自身安全,立即下車處理,並擺放相關警示,避免二次
事故發生。注意留意目擊證人,儘可能請目擊證人留在現場幫忙或者留下
資料,以便日後協助作證。如果涉及闖紅燈的爭執,尤其要趕快記錄時間
及燈號,並且找到目擊證人,以供日後查考。
(三)無人傷亡,車輛尚能行駛時,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
(四)有人傷亡時,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不得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跡證。
(五)雙方均僅有受傷,無人死亡,經雙方同意後,將肇事汽車標繪,移置不妨
礙交通之處所。
(六)如有必要,報警處理。
(七)保持現場完整,仔細拍照存證(包含現場、撞擊痕跡、散落物及自己之傷
勢等)、蒐證,並尋找目擊證人,如有監視器,可請求警方協助調閱。
(九)如警方到場處理,仔細閱覽筆錄及現場草圖,確認無誤後再簽名。
(十)注意民刑事的相關訴追期間(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6個月,民事侵權行
為損害賠償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或自有侵權行
為時起10年內提出)。
(十一)申請交通鑑定。
(十二)嘗試調解。
(十三)保留各項證據,包括和解、驗傷、就醫費用等都要收據。
(十四)自行和解,如未通知保險公司參與,申請理賠可能遭拒,須特別留意。
三、車禍可能適用之法律處理程序
大致上包括私下和解(若未依約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參加,可能會影響保險理賠)、調解委員會調解、民刑事訴訟等程序。
無論是和解時,和解的內容、條件與和解書的撰擬技巧,或是日後民事求償、刑事告訴或辯護等程序,都牽涉到比較專業的法律知識,建議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專業的律師提供服務,才能保障自己最大的利益。
同時也提醒大家,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只是最低的保障,以最近新聞常報導撞到超跑的情形,強制險根本不夠理賠,建議看到超跑自動閃遠一點外(誤…^-^),建議依照自身的經濟情況,儘可能自行加購更多保額、超額責任險等額外之任意保險,若不慎發生車禍,能夠有更多的保障,也有助於洽談和解哦。
四、總結
在台灣的交通環境、駕駛習慣等多重因素下,車禍相信是大家生活中最常見的法律問題之一,希望本篇短文能有所助益,未來隨著自動駕駛科技的發展,相關的法律議題將更加複雜,日後有機會再來為文分享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