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本次修法明確使有限公司之性質,更符合其資合化之特性,並藉以鬆綁股東出資額受股東人數限制之不合理現象;另針對監督機制亦有修正,使不執行業務股東取得律師及會計師介入協助監督公司之可能,並增訂處罰規定,使有限公司監督機制更為完善。

有限公司資合化修法簡介

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品和法律事務所

#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ShineWing Taiwan

有限公司,依經濟部截至107年8月之統計,我國股份有限公司家數為166,527家,而有限公司則高達532,893家,顯見不論係因過往設立難度或法規遵循成本高低差異,有限公司實受我國企業主高度利用。本次公司法針對有限公司之資合性質、監督制度等均有修正。

一、資合性質修正:

以公司之信用基礎為標準,可分為著重股東個人條件之無限公司,著重公司資本為信用基礎的股份有限公司。而有限公司過往認為兼具有人合與資合之性質,然有限公司之信用基礎仍在於股東之出資額,股東所負者係以出資額為限的有限責任,注重者應係其資合性質。然修法前有限公司之規定多有準用無限公司之情形,如公司法第113條規定「公司變更章程、合併、解散及清算,準用無限公司有關之規定。」即為適例。是以本次公司法修正針對有限公司修正重點之一,即係將有限公司資合化之性質更明確,回歸表決權計算,簡要說明如後:

(一)公司之增資(公司法第106條第1項)、減資或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6條第3項)由原本計算股東人數,修正為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即可進行。

(二)董事選任修正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另明確董事長之選任由董事過半數互選之(公司法第108條第1項)。

(三)造具表冊分送股東承認者,新增明定為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公司法第110條第1項)。

(四)股東出資額之轉讓,亦由原本計算股東人數,修正為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即可進行(公司法第111條第1項);另公司董事之出資額轉讓,亦由原本的全體股東同意,改為由股東表決權數之重度決議即可進行(公司法第111條第2項)。

(五)提列特別公積亦由原本的全體股東同意,改為由股東表決權數之重度決議即可進行(公司法第112條第2項)。

(六)公司變更章程、合併及解散之決議門檻,由原本準用無限公司規定,改為改為由股東表決權數之重度決議即可進行(新增公司法第113條第1項)。

 

二、監督制度修正

(一)有限公司中非屬董事之不執行業務股東,法律明定均得行使監察權。然對於如何行使,甚且得否委由律師、會計師加以協助;如由律師、會計師加以協助者,費用應由公司或該名股東負擔;以及公司拒絕監督時如何處理,均未有明確約定。甚且,過往經濟部尚有函釋認為「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監察權時,如委託會計師查閱公司財產文件、帳簿及表冊所產生之查核費用,尚不得由公司負擔」(經濟部88.10.14經88商字第88221873號函)。

(二)本次修正於公司法第109條第2項明定「不執行業務之股東辦理前項事務,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審核之。」明確約定不執行業務股東得代表公司委請專業人士協助執行監督業務。然對於委請專業人士之費用,究竟係由股東個人負擔抑或是有限公司負擔,似乎尚有解釋空間,然如參照本次修法理由是參酌公司法第218條第2項規定,而經濟部71.3.16商字第8736號函明定:「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審核之』,其委託行為係代表公司所為,故其委託應認係公司之委託行為,所需費用自應由公司負擔。至得委託律師、會計師人數之多寡,法無明文限制,應視實際需要而定。」是以公司法第109條第2項亦應為相同解釋,費用部分由公司負擔。

(三)另本次修法於第109條第3項也增加處罰規定,規避妨礙之董事得各處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修法理由中對於具體適用情形說明為:置有董事長者,處罰董事長;未置董事長者,處罰所有董事。

 

三、小結:

本次修法明確使有限公司之性質,更符合其資合化之特性,並藉以鬆綁股東出資額受股東人數限制之不合理現象;另針對監督機制亦有修正,使不執行業務股東取得律師及會計師介入協助監督公司之可能,並增訂處罰規定,使有限公司監督機制更為完善。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資合化修法簡介-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公司法修法講座1:員工獎酬制度介紹、會計處理與稅負發展歷程】-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公司法修法講座2:閉鎖性公司勞務出資法律適用及會計處理原則】-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公司法修法講座3:無票面金額股與股票分割制度簡介】-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公司法修法講座4:特別股及其稅務處理】-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公司法修法講座5:董事會召集程序放寬】-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公司法修法講座6:股王條款簡介及利弊分析】-陳塘偉律師、姚毓琳會計師

#品和法律事務所

#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ShineWing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