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angwei | 七月 1, 2026 | 最新消息
本所資深顧問陳春山教授、陳塘偉律師及全球品牌協會,於 6 月 23 日至 6 月 26 日受兆豐銀行邀請,以「家族企業的治理與傳承:家族憲章、股權控制與家族信託的法律架構」為題,與兆豐銀行理財專員進行專題分享。 隨著企業主、高資產客戶及家族企業逐漸面臨接班、股權分配、財富傳承與家族治理等議題,傳承規劃已不只是單純的財產移轉或稅務安排,更需要從公司治理、股權控制、家族共識及法律文件設計等面向,建立一套能夠長期運作的制度。 本次分享重點 ✔ 家族企業傳承的核心問題...
by Tangwei | 六月 30, 2026 | 公司法, 家事法, 家族傳承
【閉鎖性公司加上家族信託,能不能守住家族企業控制權?雙重防線的法律設計提醒】 -陳塘偉律師 閉鎖性公司家族信託 閉鎖性公司家族信託,家族企業傳承不只是節稅與財產分配,更關鍵的是股權控制與治理安排。本文解析閉鎖性公司與家族信託如何形成雙重防線,並提醒企業主檢查章程、股東協議、家族憲章、信託契約與遺囑是否銜接,避免股權外流、表決權失控與家族爭議。 #品和法律事務所 ❤️陳塘偉律師學經歷及專長案件介紹:https://www.clc-law.com.tw/tangweichen/ 一、問題從哪裡來?...
by Tangwei | 三月 5, 2026 | 家事法, 民事法律, 離婚
兩願離婚,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一定要符合三個要件: 第一,要有書面離婚協議; 第二,該書面必須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 第三,還要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關於第二個要件,不少民眾以為照法條字面上的意思,有兩位證人在書面離婚協議簽名就可以了。 不過,法院實務向來認為,離婚證人不只是在書面離婚協議簽名而已,法律要求要有證人簽名,是為了確保雙方確實是出於自由意思離婚,而不是被逼、被騙。離婚證人不一定要在簽署當天或協議當場在場,但至少必須是親自確認、親眼或親耳知道夫妻雙方確實都有離婚真意的人。...
by Tangwei | 三月 12, 2025 | 家事法
【淺談子女撫養費】 -林佳頻律師 前言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要負擔扶養義務,且根據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並不會因為婚姻關係是否存續而有影響,也就是即使夫妻雙方已經離婚了,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仍然存在,本文將探討現行司法實務對於子女扶養費之計算方式。 一、子女撫養費是什麼?...
by Tangwei | 四月 27, 2023 | 家事法, 時事短評, 民事法律
侵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