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angwei | 三月 5, 2026 | 家事法, 民事法律, 離婚
兩願離婚,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一定要符合三個要件: 第一,要有書面離婚協議; 第二,該書面必須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 第三,還要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關於第二個要件,不少民眾以為照法條字面上的意思,有兩位證人在書面離婚協議簽名就可以了。 不過,法院實務向來認為,離婚證人不只是在書面離婚協議簽名而已,法律要求要有證人簽名,是為了確保雙方確實是出於自由意思離婚,而不是被逼、被騙。離婚證人不一定要在簽署當天或協議當場在場,但至少必須是親自確認、親眼或親耳知道夫妻雙方確實都有離婚真意的人。...
by Tangwei | 三月 5, 2026 | 民事法律
「沒有發生性行為,只是聊天嘴砲,侵害配偶權會成立嗎?」 最近有個判決見解可以作為參考。 這個案件裡,一方在婚姻存續中,與同事之間長期互傳大量曖昧、示愛、帶有性暗示與親密期待的 LINE 對話。 同事辯稱:「只是聊天」、「沒有肢體接觸」、「沒有實際交往」。 但法院認為: 當對話內容已經充滿排他性承諾、情感依附與明確性暗示時, 那就不是普通朋友的互動。 👉律師觀點: 這類案件的二個重點 一、侵害配偶權,不是生理問題,是界線問題。 法院看的是: 你們的互動,是否已經破壞婚姻應有的信賴與忠誠基礎。 當情感與親密期待已經轉移到婚姻外的對象,...
by Tangwei | 三月 5, 2026 | 時事短評, 貪污治罪條例
一名國立科大教授負責辦理設備招標案,在公開招標前,就私下向特定廠商透露預算金額、規格內容及開標相關資訊,並在標案規格上配合調整,使其更符合該廠商產品條件,雖然因其他廠商提出質疑,程序後續有所修正,最後並未發生不正確的開標結果。 調查局調查階段:...
by Tangwei | 三月 5, 2026 | 民事法律
過去民間借貸實務,常見金主或民間業者在交付借款時,先預扣數個月利息,因此借款人實際拿到的金額,往往低於借款契約上所載的本金。 例如,契約寫借款 500 萬元,但實際只拿到 450萬元。 ◼️最高法院立場: 最高法院明確表示,金錢消費借貸契約屬於「要物契約」,必須實際交付金錢,契約才算成立。如果貸與人自借款金額中預扣利息,該預扣部分既未實際交付借用人,就不能算入消費借貸的本金。 因此,消費借貸的本金,應以利息預扣後實際交付借款人的金額為準。 ◼️借貸實務上的「變形操作」:...
by Tangwei | 十二月 29, 2025 | 最新消息
本所尚佩瑩律師很榮幸受邀擔任中原大學「中原70邁向永續法學研討會」之與談人,與學界專家共同探討從公司治理與氣候變遷政策看永續報告書製作之前在法律責任與風險。 倘若ESG資訊揭露不實,是否有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及第20條之1之責任?林教授在本場研討會從永續報告書的發展背景與法制基礎,說明其編制目的及主要內容,並結合國際趨勢,介紹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國際財務報導基金會(IF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