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尚佩瑩律師很榮幸受邀擔任中原大學「中原70邁向永續法學研討會」之與談人,與學界專家共同探討從公司治理與氣候變遷政策看永續報告書製作之前在法律責任與風險。

倘若ESG資訊揭露不實,是否有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及第20條之1之責任?林教授在本場研討會從永續報告書的發展背景與法制基礎,說明其編制目的及主要內容,並結合國際趨勢,介紹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國際財務報導基金會(IFRS Foundation)&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等國際組織對永續報告書製作的最新觀點。並說明永續報告書揭露之對象與目的,從中探討潛在之法律責任與風險等實務界非常關注的議題。

尚律師在本次研討會中則自實務上公司治理評鑑、董事會績效評估、法遵面等切入點分享實務上對於永續報告書製作上可能面臨的風險,也期盼主管機關可以早日回應林教授文章呼籲,盡快讓永續報告書的法律責任有明確定位。

尚律師簡介:https://www.clc-law.com.tw/pe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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